起订:1
发货:1天内
提单签发; 设备交接手续,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 交货手续; 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费率变更规定; 币制,贬值,增值规定;
内陆运输规定及收费。
交接方式(receiving and delivery system)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门到门 (door to door): 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门到场(door to cy):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门到站 (door to cfs):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场到门(cy to door):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场到场 (cy to cy):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场到站 (cy to cfs):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站到门 (cfs to door):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站到场 (cfs to cy):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站到站 (cfs to cfs):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
集装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与货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间交接集装箱及承运设备的凭证。交接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货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轻箱。交接单张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条款,主要内容是集装箱及设备在货方使用期中,产生的费用以及遇有设备及所装货物发生损坏、灭失的责任划分,及对第三者发生损害赔偿的承担。设备交接一般在区、站大门口办理。设备包括集装箱、底盘车、台车及电动机等。交接单分“出门”和“进门”两种。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因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这些集装箱不仅外观不同,而且结构、强度、尺寸等也不相同。根据集装箱的用途不同而分有以下几种。
干货集装箱也称杂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通用集装箱,用以装载除液体货、需要调节温度货物及特种货物以外的一般件杂货。这种集装箱使用范围极广,常用的有20ft和40ft两种,其结构特点是常为封闭式,一般在一端或侧面设有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