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贸破冰与筑篱|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我国四大古典小说
2023-12-09 22:02 浏览:30
1分钟前 婴幼儿奶瓶、奶嘴是喂养婴幼儿的主要器具,此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及使用安全。婴幼儿奶瓶、奶嘴涉及多种材质种类,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外观设计、物理性能等可能不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将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规范我国婴幼儿用奶瓶、奶嘴的质量安全提供了依据,对促进行业的发展,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有积极的作用。
GB 38995-2020《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为我国首次发布的婴幼儿用奶瓶、奶嘴强制性产品标准,明确了婴幼儿奶瓶、奶嘴的部件、系统性能、附加要求等,详细规定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贮存要求。
该标准中部分技术要求与欧盟标准EN 14350:2020《儿童护理用品-饮水器具-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相近,例如小零件、密封垫片、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针刺和抗拉扯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测试模板通过要求、奶嘴或饮用部件长度和安全保持力等;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例如密封性能、透光性能、整体跌落性能、塑料奶瓶瓶身的抗压变形性能、玻璃奶瓶瓶身耐热冲击性能、玻璃奶瓶瓶身耐水性、玻璃奶瓶瓶身内应力、玻璃奶瓶瓶身机械冲击强度等要求。
一、 标准适用范围
GB 38995-2020适用于以塑料、玻璃、金属、陶瓷、硅橡胶、橡胶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材质制得的婴幼儿用奶瓶(奶瓶瓶身、奶嘴和辅助部件)。
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奶瓶和奶嘴,也不适用于安抚奶嘴。
二、 标准涵盖的内容
标准规定了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和储存。重点内容如下:
(一)主要项目(表1)
(二)标识要求(表2)
三、重点项目的要求及检测方法
下面介绍几个重点项目的标准要求和检测方法。
(一)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
标准要求重复使用的产品或部件,其标记的印刷图案(包括文字、容量刻度)油墨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1998中1级要求: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
印刷图案油墨附着力测试
(二)容量刻度和容量偏差
本标准要求奶瓶应标识容量刻度和标称容量,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的最小容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60 mL。如果奶瓶有一个以上的容量刻度,容量刻度的间隔应小于或等于60 mL。容量偏差的规定主要是保证消费者配制奶水时的准确性。对于容量刻度大于或等于100 mL的奶瓶,容量偏差为±5%;对于容量刻度小于100 mL的奶瓶,容量偏差为±5 mL。
本标准提供了两种测定容量偏差的方法,方法A(体积法)和方法B(质量法),方法B为仲裁法。需要注意,容量偏差测试读数时,水的凹液面最低点与试样的容量刻度线的中心线保持水平。
容量偏差测试
(三)小零件
本标准要求产品所有可拆卸、可分离的部件以及整体跌落性能测试后脱落的部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测试器。通孔针、重力球不适用本要求,但应设安全警示。
该项目的目的在于减少由于小零件(如奶瓶的小部件)对婴幼儿造成的摄入或吸入窒息危险。
小零件测试
小零件测试
(四)针刺和抗拉扯性能
本标准要求针尖下刺速度为(10±5)mm/min,施加力为(200±10)N,保持(1±0.5)s,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被刺破。
针刺测试
如果被刺破,则该奶嘴或饮用部件再进行抗拉扯性能测试。抗拉扯性能测试时,沿试样轴线方向施加(5±2)N的力,检查试样,然后方向不变,以(200±10)mm/min的速度将拉力增至(90±5)N并保持(10±0.5)s,被测试样不应断裂、分离。
该项目要求是为了降低婴幼儿吮吸食物时咬破奶嘴或饮用部件并下咽出现哽塞的风险。
(五)透光性能
本标准要求在正确安装和使用奶瓶时,容量刻度应清晰可见,奶瓶内流体食物的液面应清晰可辨。此要求是为了使消费者在使用奶瓶时能清晰地看见奶瓶内流体食物液面,以便于较准确地控制婴幼儿的喂养量。
透光性能测试
(六)安全保持力
安全保持力测试时,按照标准要求调整试样和夹具的位置,施加一个与试样轴线成45°角,大小为(5±2)N的拉力,检查试样,然后方向不变,以(200±5)mm/min的速度将拉力增至(60±5)N并保持(10±0.5)s,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不应断裂、破裂或从奶瓶瓶身上分离。
本要求的目的是检测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在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性。因奶瓶是由多部件构成一体使用的,因此奶瓶的部件(包括奶嘴或饮用部件) 应按使用说明组装一起进行安全保持力测试。
四、特别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用奶瓶和奶嘴,医用奶瓶、医用奶嘴及安抚奶嘴不在此标准的适用范围内。
海关提醒企业在标准正式实施之前的过渡期内应全面了解新标准的要求,尽快评估自身的产品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等,以确保产品满足新标准要求。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上海海关
日期: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