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6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