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型火灾探测设置位置技术要求:
a)红外光束感烟探测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b)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的发射和接收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c)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d)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相邻管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管路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 1.5m。
检验器具:0一50m卷尺,线坠,支撑杆等。
报警功能技术要求
报警功能技术要求:当被检测区域可燃气体达到设定数值时,探测应输出报警信号;当报警器连线短路或底座脱离时,应输出故障信号。
检验器具:便携式火灾探测试验器、电吹风。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技术要求:
a)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b)组件应完整,有明显标志。
牢固程度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
检验方法:目测,手感。
确认功能技术要求:启动按钮,按钮处应有可见光指示。
检验方法:启动按钮,观察是否有可血光指示。
安装高度技术要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安装在距地面高度1.3—1.5m处。
检验器具:0一5m钢卷尺。检验方法:目测,用卷尺测量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距地面高度。
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备用电源自动充电技术要求:主电源恢复后,备用电源自动切除,并自动浮充,充电达到额定值以后,自动断开,处于备用状态。
检验方法:将主电断开,使控制器处于备电工作状态,监视30min,记录此时备电电压值,然后恢复主电,10min后记录备电电压值,通过比较,确认备电是否具有自动充电功能。
强行切换功能技术要求:发生火灾,当火灾应急广播与广播音响系统合用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检验方法:在消防控制室人为地模拟火警状态,观察是否可将正在进行的一般广播强行切换为火灾应急广播。
管子及管件外观技术要求:
a)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b)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刺及径向沟槽。
c)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现象。
颜色技术要求:
a)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开关、管道过滤器、泡沫产生器涂红色。
b)泡沫消防泵、水泵、给水管道涂绿色。